各教研室、全体教师:
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提升新进教师及青年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,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思政部决定举办系列课程示范课;通过教学经验丰富教师的引领带动,为青年教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提供示范参考。现将本学期举办教学示范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具体要求
每个教研室至少推选1名教师开设示范课,教师要中级及以上职称,近两年教学质量考核“良好”及以上;开课前,对示范课教学内容教研室主任要组织开展集体备课;开课后,教研室要对示范课教学情况进行研讨总结。
二、开课时间
建议示范课在第12~13周开设,为保证广大教师参加学习的时间,建议示范课开设的时间为周三、周五下午。请示范课开设教师做好调课工作。
三、报名表(报名截止日期:2014年5月7日)
序号 | 授课人 | 课程 | 教学内容 | 授课时间、节次 | 授课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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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授课内容要求与教学日历一致。
四、其他
1. 思政部全体专兼职教师参加听课,每人听课2次及以上;
2. 欢迎其他教师与学生自愿参加(自借板凳)。
3. 教研室主任主持本教研室示范课开设的各项工作,完成后一周内上缴材料:(1)集体备课佐证材料;(2)示范课讲稿;(3)听课笔记(复印件);(4)示范课研讨总结。
附:示范课调度联系人:刘新良(68118) 魏晴(61115)。
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日